红花会再发声明:已与原公司于11月公开声明解约
12月6日,红花会就解约风波再发声明,称已与原公司于11月13日公开声明解约,并就相关合约责任的履行进行了说明。该日期之前的红花会依据合同需履行的义务,相关成员将自费聘请项目对接人员和现场执行人员履行
12月6日,红花会就解约风波再发声明,称已与原公司于11月13日公开声明解约,并就相关合约责任的履行进行了说明。该日期之前的红花会依据合同需履行的义务,相关成员将自费聘请项目对接人员和现场执行人员履行应当承担的工作内容。
声明全文如下:
参考前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后,现公示以下几点:
1.已签订合约责任履行:
1)请2017年11月13日之前与北京摩登天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谈妥并签署完毕需要红花会成员履行义务的公司将合约扫描件并发送至triplehofficial@163.com;
2)红花会相关成员将自费聘请项目对接人员和现场执行人员履行应当承担的工作内容;
3)合同款项依然向摩登公司支付即可。
2.未签订合约合作洽谈:
1)红花会和摩登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3日公开声明解约;
2)该日之后请勿与摩登公司洽谈或签署有关红花会相关成员的合约,红花会相关成员概不承担履约责任;
3)欢迎各界合作方联系triplehofficial@163.com进行合作洽谈。
3.答公众
1)契约精神中的自由、平等、守信应建立在双方友好沟通及不欺诈、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恶意缔约、履行契约时完全履行的基础上,同时尽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保管等附随义务;
2)红花会相关成员为自己签订的合约负责,并全权移交于律师处理,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3)红花会的初心,在于音乐,而非音乐公司,现在也正在遵循初心的路上,感谢各界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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